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邀标通知书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邀标通知书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24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1.2项目地点: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二、邀标人: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2.1单位名称: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2.2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罗溪路58号

2.3联系人:王艳

2.4联系电话:18673705225

三、邀标内容

项目为: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2024年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五、招标项目内容

5.1基本情况:医务人员数量约 230 人、住院开放床位数约200 张、年手术台次约1000台次

5.2保障需求:

(1)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其中追溯期是指从保险期间开始之时起向前追溯的约定的期间。追溯期的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环节。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2)在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保险期间及承保区域范围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第三者(含患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①医疗机构的公共设施存在缺陷;

②被保险人或其雇员对医疗机构内的公共设施管理不善或操作、维护不当;

③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过失导致的火灾、爆炸.

④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过失导致被保险人提供的食品引发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5.3赔付标准

(1)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2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其中保障需求(1)100万元,保障需求(2)20万元;

(2)每次事故(含纠纷)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

(3)法律费用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万元,累计赔偿限额4万元。

(4)免赔额:2000元或10%,两者以高者为准。

六、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请投标人在2024年 5  月  23 日 下午 4  时前,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书,交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医院后勤保障部。

七、项目价格

项目价格不高于30万元。

八、投标书要求:

8.1投标人基本资格证明文件

8.2最新偿付能力报告

8.3承保方案与措施

8.4服务团队。

8.5投标报价。

九、开标时间

招标方通知为准

十、招标方式

院内竞争性谈判,报价最低且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中标。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2024年05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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